負責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旅遊區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研究擬定旅遊區保護、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承擔保護雅安碧峯峽旅遊區資源和生態環境,維護自然風貌和人文景觀,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協助編制旅遊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總體規劃對旅遊區內的新建、改擴建項目進行初審並按程序上報。
負責旅遊區內自然和文化資源調查、評價、保護和管理等工作,培育壯大旅遊文化產業。
負責旅遊區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等工作,規範設立標誌、安全警示等標牌,改善遊覽服務條件。
負責制定旅遊區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的預防機制和應急預案,承擔旅遊區的交通、環境衞生、治安、服務業管理和遊覽者安全等工作。
按照規劃組織和扶助旅遊區居民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生產和服務事業,承擔制止和限制破壞景觀、污染環境的生產活動。
承擔旅遊區經營項目的招標、簽約等相關工作,指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和個人依法經營,並做好職工培訓管理工作。
開展旅遊調查統計工作,及時發佈旅遊相關信息,維護景區政策旅遊秩序。
(更新時間:2020年9月)